2025MBA報考測評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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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第一章 學校自然情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沈陽工業大學
  第二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第三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第四條 學習年限:碩士學制為3年,學習年限為3-4年。博士學制為3年,學習年限為3-6年
  第五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辦學地點及校址:
  1、沈陽工業大學中央校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沈遼西路111號;
  2、沈陽工業大學興順校區:沈陽市鐵西區南十三路1號;
  3、沈陽工業大學遼陽校區:遼陽市宏偉區光華街30號;
  4、各專業的教學地點:
 ?、偈突W院和化工過程自動化學院所屬招生專業(081701化學工程、081702化學工藝、0805Z1新材料合成與應用技術、0804Z1過程檢測技術及儀器,085216化學工程專業石化學院研究方向)課程學習過程在中央校區,課題過程在遼陽校區;
 ?、贛BA教育中心所屬招生專業(125100工商管理、125600工程管理)教學地點在興順校區;
 ?、鄢緱l第①②條所列專業以外專業的教學地點在中央校區。
  第七條 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38.4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38.9萬平方米,現有師資隊伍1366人,其中院士3人、教授191人、副教授424人、講師659人、博士、碩士生導師69人,碩士導師422人,中青年學科帶頭人25人。學校教學儀器設備值34148萬元,圖書200萬冊。


  第二章 計劃特別說明
  第八條 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參見《沈陽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九條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無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第三章 專業設置說明
  第十條 各學院專業設置情況,如下表:
  學院名稱 專業碼 專業名稱 學科門類 學位類型 學制 備注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專業學位 3年  
  MBA教育中心 125600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專業學位 3年  


  第四章 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第十一條 碩士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者沈陽工業大學碩士畢業證書,達到沈陽工業大學學位授予標準者頒發沈陽工業大學碩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收、退費及獎助設置情況等說明
  第十二條 學費收取標準,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收費標準如下(以物價部門最后審批為準):
  培養類型 專業名稱(學位類別) 擬定收費標準
  全日制 專業學位 碩士:(12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 1.5萬元/年,學制3年,合計4.5萬元
  全日制 專業學位 碩士:(12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1.5萬元/年,學制3年,合計4.5萬元

  第十三條 學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 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核退剩余的學費。
  第十四條  MBA、MEM學員不享受任何獎學金,填報志愿時請選擇定向,否則需在入學后將檔案移交至學校。

  第六章 招考錄取規則說明
  第十五條 報名:參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四章“報名”相關條款和《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其中,“單獨考試”考生統一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報,僅接受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考生報考,招生計劃約10人,招生領域僅限有:085201機械工程、085236工業工程、085240物流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7電氣工程、085203儀器儀表工程、085208電 子與通信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計算機技術、085212軟件工程。
  第十六條 初試:參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章“命題”、第六章“初試”相關條款和《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學校自命題業務課參見《沈陽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其中“單考考試”初試科目為:
 ?、?11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參考2016年統考政治考試大綱;
 ?、?41單獨考試英語,參考2016年統考英語考試大綱;
 ?、?01單獨考試數學,參考2016年統考數學三考試大綱高等數學部分;
 ?、軜I務課,與統考科目一致,參見《沈陽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與考試大綱。
  
  第十七條 復試:參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八章“復試”相關條款。復試科目參見《沈陽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學校復試工作安排與辦法將在復試前于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第十八條 調劑:參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九章“調劑”相關條款。其中,“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參與調劑。學校調劑工作安排與辦法將在調劑前于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第十九條 錄取及信息公開公示:參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十一章“錄取”、第十二章“信息公開公示”相關條款。
  第二十條 違規處理:參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十三章“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關于學籍、學歷認證

  應屆本科畢業生需進行學籍認證,非應屆畢業生需進行學歷認證。
  所有報考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前,必須能夠在學信網上(http://www.chsi.cn)查詢到本人的學籍或學歷信息,并打印出查詢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備用。
  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考生必須取得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有國外學歷的考生或中外合作辦學只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之后方可參加網上報名并參加現場確認;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凡網報提示“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請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將《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證明”清晰掃描版發送電子郵件至yzbsut@163.com,并電話確認郵件收到(電話:024-25496237、25494900)。未能在此規定時間前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的考生將根據《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作相應處理??忌嚓P證明資料原件在復試過程中提供。

  第二十二條 各類通知方式:
  準考證均采取網上自行打印,請關注全國統一報名網站通知。
  復試通知均通過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統一通知,學校不再寄發紙質復試通知書。
    調檔函在復試時到研招辦領取。
  錄取通知書一律通過特快專遞郵寄,本校應屆考生自行到研招辦領取。
  考生網報時填寫的通信地址和聯系電話應該長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聯系電話不詳導致函件無法收到或電話無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函件郵寄的時間安排,以及考試成績、復試分數的查詢,均通過我校研究生院網頁發布。

  第二十三條 其它
  學校不辦研究生考前輔導班,不售參考教材,參考教材可到全國各大書店或我校教材科購買。學校自命題專業課考試大綱可以在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下載。
  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均為擬招生數,具體招生人數須根據當年一志愿上線生源情況和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確定后公布。

  第二十四條 招生咨詢方式:
  各碩士研究生培養單位聯系方式
  學院代碼 學院名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012 MBA教育中心 畢猛 25691541 興順校區綜合樓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25494900,25496237;
 [FS:PAGE] 學校網址:http://www.sut.edu.cn
  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163.com